近日,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《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(市场监督管理)管理办法》,《办法》涉及质量提升、知识产权两个大类、28个资助项目,首期专项资金规模1.07亿元,最高单项奖励资金达3000万元,并将连续实施三年。《办法》明确,首次获得实验室认可(CNAS)能力认定的本地企事业单位给予不超过10万元资助。
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《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(市场监督管理)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,市府直属各单位:
《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(市场监督管理)管理办法》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2年2月8日
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
(详见附件)
1 . 东市监〔2022〕16号.pdf
《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(市场监督管理)质量提升战略专题项目实施细则》全文如下:






镇人民政府(街道办事处),市府直属各单位:
《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(市场监督管理)管理办法》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2年2月8日
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
(详见附件)
1 . 东市监〔2022〕16号.pdf